作为法制"舶来品"的庭前会议制度,囿于立法粗简,在实践中存在适用率低、启动方式、参与主体、适用范围不统一、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尚未有效发挥承载的价值。唯有以程序正义为指引,肯定其司法属性,重构制度框架,明确法律效力,方可起到纯化庭审,促进公正和效率实现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