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际体育法学最具有法学研究的类型化意义、最能体现体育特殊性的研究方向是:以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实践为对象的国际体育仲裁研究——侧重于程序法学,以及以《世界反兴奋剂条例》(WADC)为客体的国际反兴奋剂规则体系研究——侧重于实体法学。迄今为止,CAS和WADC的发展历史分别超过了30年和20年。如果说前些年国内学界在这两个领域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那么接下来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无论是研究视野,还是研究内容或研究方法,都会有长足、深入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