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契约农业作为助力我国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一种农业创新模式,其有效推进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然而,在环境法律规制层面尚存在主体责任不明确、行政监管有待加强、农业环境保险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层面的不足。构建体系完备的契约农业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应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下,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明确双方法律主体环境责任、加强农业环境污染监管、引入农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健全贷款、环境税收优惠、多元化生态补偿等配套实施机制。如此,方能更好的激活土地要素的市场价值,助推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