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字[2021]17号2021年3月1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十四五"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将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