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环保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建设具有各自的区域污染防治实践历程和发展特色,均面临着急需持续完善的特定问题与障碍,存在着与环评、排污申报、限期治理、总量控制、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风险等传统污染防治手段相互间的互动协调不足;既需要完善自身的污染防控功能,也需要加强与其他治污手段之间的互动融合,以提升污染防治的协同综合能力。

  • 单位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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