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伤医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作者:刘一卓; 郭飞飞*
来源:中国卫生法制, 2021, 29(05): 53-82.
DOI:10.19752/j.cnki.1004-6607.2021.05.011

摘要

暴力伤医行为包括对医务人员生命健康权益和对医疗秩序的侵害。现行刑法存在对个人实施的妨害医疗秩序的行为难以有效规制,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处罚过轻,对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适用罪名不合理的问题。暴力伤医行为呈现出增长趋势,并且有犯罪示范效应,社会危害性很大。针对个人实施的妨害医疗秩序行为已经穷尽了其他手段,有必要进行刑法扩张;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侵害的法益范围更广,危害性更大,应对应更重的刑罚;刑法也应当对社会公众的理性呼吁做出合理回应。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妨害医疗秩序罪,增设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并对公共场所的概念进行扩大解释。还需意识到,刑法规制并不能根除问题,医患和谐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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