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5月,中办印发《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为档案系统机构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遵循。福建省委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协调省委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原省档案局(馆)等单位,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划转省委办,省委办加挂省档案局牌子,省档案馆作为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仍予保留。

  • 单位
    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