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是日本二战后围绕刑法解释学基本立场的一个对立,是结果无价值论与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之间的对立,它决定着学者们对于刑法学问题的思考。最近,基于刑法的本质机能是法益保护的立场上,为实现对于法益的全面保护,同时为了一般预防,强调有必要处罚那些具有法益侵害危险性行为的行为无价值论逐渐变得有力了,围绕实质违法性的讨论开始转到如何把握作为刑法射程范围的法益侵害的危险性上面。在现代的所谓风险社会中,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的对立实际上就是事后处理型刑法观与事前预防型刑法观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