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47号),我部决定废止47件规范性文件,修改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或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或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