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算法权力在劳动领域的异化,侵害了劳动者人身和财产权益。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制算法权力的异化,实践与理论研究多将重心置于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管中,较少考虑事后救济。由于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认定、平台与劳动者之间具有极大的不平等关系、算法技术专业性给算法监管带来的阻碍、算法权力异化下劳动者的假性自愿等困境,现阶段难以通过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真正规制劳动领域的算法权力异化。本文建议以完善劳动者的救济路径为导向,将对劳动者的救济落实到位,使劳动者可以救济、能够救济、愿意救济,从而规制算法权力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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