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精准扶贫取得了显著成就和决定性胜利,但反思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必要的。从基层组织这一微观视域加以审视,发现基层组织作为精准扶贫实践的主体具有三重二元性质,而三重二元性质构成了一个可以放大自由决策权的弹性约束空间。在弹性约束空间内,以自我决定为核心的变通执行、以自我利益为核心的选择性执行和以自我保护为核心的消极执行等策略主义出现,精准扶贫的政策执行产生偏斜运动,精准扶贫政策目标偏离,会出现“材料扶贫”“口头脱贫”“文本脱贫”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