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契约理论和激励相容原理,本文分析了地方主导环境治理、中央主导环境治理和私主体主导环境治理三种模式的利益衡量过程,在追求综合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上比较三种模式的适用阶段和发展瓶颈。经逻辑推演发现:地方主导环境治理模式下,在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还面临着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间利益不可调和的问题;中央主导环境治理模式下,在确保污染治理效果的同时又面临着地方经济持续性发展的困境;私主体主导环境治理模式下,在没有良好的环境质量基础时,相关制度设计并不能满足大幅提升环境质量的需要。因此,地方、中央和私主体应当接续形成公私协作的联合治理机制,协调其他各方行动,主导制度制定和实施进程。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