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我国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准自然实验,本文考察了破产审判专业化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改革后,当地企业的创新投入显著增加,且这一效应主要存在于司法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和债权人约束更强的企业中。此外,本文发现,改革提高了当地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能够通过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来提高其失败容忍度。具体而言,改革加快了当地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速度,且当地企业的信用债发行利率显著下降。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改革能够破除企业破产阻碍和缓解僵尸企业的创新挤出效应。本文的发现表明完善的破产制度能够为债权人提供司法保护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不仅丰富了司法微观作用相关文献,也从法治营商环境角度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益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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