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是南平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在南平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围绕合力促进文明行为、共同提高文明素养确定框架、确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