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9月1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法规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在《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将"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单独设章。"教育惩戒"的全国性法规文件《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也已在2019年11月发布。然而在实际教学中,许多教师却不敢真正实施惩戒权。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实施教育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