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咎辞职作为公务员责任承担机制之一,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因受官本位思想以及传统体制下政府本位思想的影响,公务员的责任意识缺失,公民参与意识淡漠,制约了引咎辞职制度的运行。因此,完善引咎辞职制度应当推动以责任为核心理念的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转变制度设计的伦理基础。

  • 单位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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