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十八大以来由于高管腐败被接受调查的国有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高管相对薪酬的落差衡量腐败动机,以内部控制质量衡量腐败的外在条件,分析并验证引发高管腐败的原因。研究发现高管面临的相对薪酬落差越大,越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但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这种相关性。研究结果意味着企业应设计和实施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尽可能消除腐败动机,同时,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防范腐败内在动机诱发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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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语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