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2003—2019年广州市自来水厂水源水和出厂水中9种金属/类金属元素的水平。方法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对2003—2019年广州市自来水厂水源水和出厂水中镉、锰、铅、砷、铁、铜、硒、锌和铬(六价)进行检测。分别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水源水和出厂水中9种金属/类金属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采用χ2检验分析不同水系、不同季度水源水和出厂水中超标金属/类金属的情况。结果广州市自来水厂的水源水中铁、锰和铅超标,合格率分别为40.66%(209/514)、64.59%(322/514)和98.83%(508/514),铁和锰的合格率有上升的趋势(χ2分别为18.30和131.54,P <0.01)。出厂水中锰和铁超标,合格率分别为93.97%(483/514)和99.81%(513/514),出厂水中铁、锰和铅的合格率均高于水源水(χ2分别为430.01、135.02和6.04,P <0.05)。不同水系的水源水中铁和锰的合格率存在差异,珠江广州段中铁(20.14%)和锰(12.50%)的合格率低于其它水系。不同季度水源水中铁和铅的合格率存在差异,第一季度(53.44%)和第四季度(50.40%)铁的合格率均高于第二季度(27.27%)和第三季度(31.75%),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水源水中个别水样存在铅超标情况。结论广州市自来水厂水源水中铁、锰、铅和出厂水中锰、铁超标,珠江广州段来源的水源水中铁和锰的合格率最低。今后应重点关注铁锰铅,同时水厂应根据水源水和出厂水的实时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监测指标和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