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保险消费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看似多元,实则并没有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一个多元、畅通和低成本的救济渠道,因此亟待从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和便利消费者维权的角度出发,构建一公平、合理与便捷的保险消费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从根本上讲,要本着保护消费者的目的,对我国保险消费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做出体系化、专业化和结构化的思考,从而确保消费者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享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并且体现出非诉讼解决机制在便利性与低成本方面的优势。

  • 单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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