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应该具备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也需要重视制度的运行情况。在现阶段环境公益诉讼的实际情况下,其组织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因此,应该让国家机关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并且与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到环境公益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