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兼有诉讼保障与人权保障的双重功能,其设置与实施均应坚持程序法定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令状原则,并贯彻司法审查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强制措施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丰富了强制措施的内容,明确和细化了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与程序,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强制措施体系的系统性与层次性,总体上符合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立法预期;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有待商榷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更为重要的是,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准确领会立法意图,明确细化法律规定,并不断探索健全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