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律禁止自然人有偿提供自己的遗传资源,人类遗传资源不能成为提供者的财产。但法律并不限制无偿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者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发产品申请专利获取利益。人体组织器官不可以成为财产的观念建立在组织器官为有形物基础之上,而人类遗传资源的经济价值在于它的信息性,建立在信息性基础上的伦理观正在发生变化,对现行立法伦理观产生影响。在义利观视域下审视人类遗传资源财产属性及归属,对于立法和社会公平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