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小微权力"是时代所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河南省在基层权力运行监管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新模式,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但在实施"小微权力"规范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境,包括基层治理运行成本增加、"限权"与"高责"之下的村干部工作积极性调动、村监委会的工作定位及监督独立性、"小微权力"规范工作的宣传覆盖度以及村务公开的渠道单一与互联网运用缺乏等问题,这都需要给予重视以完善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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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