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龙头企业和农户契约关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从最初认为契约关系是一体化的内部关系,到后期的准一体化关系。本文论证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双方在市场中自主选择、保持各自产权独立、可以"随时"退出(或违约)的市场交易关系,不因签了一个合同而有实质性改变。

  • 单位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