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大流行直接导致全球经济与贸易急剧萎缩,各国纷纷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又对医疗用品贸易、交通运输、旅游等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有关全球疫情防控的贸易措施规定散列在WTO各协定中,缺乏系统、有效的适用标准,这也凸显了WTO规则的局限性和WTO成员国间的松散性。在今后的WTO改革中,应当设置应对疫情防控贸易措施的改革内容;完善通知以提高新贸易措施的透明度;帮助中小微企业和最不发达国家应对新冠疫情;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完善更加稳定、有效的治理机制,更加平衡、可持续的多边贸易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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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武汉大学; 国际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