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者提示1.申请取得许可证,没有例外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2.删除"经营"二字,定位更准确删除2004年版固废法中"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二字,消除了危险废物许可证的管理范围被误解甚至曲解为持证单位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特许经营等歧义,使许可证的定位更加清晰准确,更加符合立法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