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了新标准的改进之处,并参考《塞韦索法令Ⅱ》,提出新标准仍存在许多问题。针对物质种类不齐全、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不明确、临界量过小、分级标准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