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2007年对于国家上市公司的100强公司治理的评量标准中的报告研究发现:所有的样本公司综合治理得到的分数平均仅仅达到了62.28分,公司企业的水平治理能力仅仅在中等的水平。上市公司的法律制度相关信息缺失是对于我国的公司文化来说的一个坏方面,文章是关于法律的制度不够完备来描述的。由于统一新《公司法》与《证券法》的颁布,国家在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