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办发[2018]1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务舆情回应处置总体上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个别地方和部门仍存在责任意不强、回应不妥当、处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