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导言伴随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以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算法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已成为助推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与此同时,各类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引发了现有竞争法律体系和法治实践的诸多问题,譬如数据要素市场竞争、超级平台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算法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