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4月26日,申请人通过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举报A市B县某公司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同日,申请人收到微信平台发送的《提交成功通知》。4月29日,申请人收到微信平台发送的《举报办理进度通知》,内容为"您举报的违法线索不属于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接收范围,您可向城管部门12319举报此问题"。申请人不服这一反馈内容,认为自然资源部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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