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学生的成长环境除了学校,还包括家庭和社会。学校担负着对学生实施德育的主体责任,但德育并非学校一方能够完成,学校教育的成效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学校、家庭和社会需要在教育目标上一致,积极互补,形成合力,实现协同育人的目的,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家庭教育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