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逐年上升,然而作为报告主体之一的公众报告的比例非常低,并且药品不良反应公众报告的内容、标准、方式有待进一步研究,以便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公众报告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方法:使用文献调研的方法,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公众报告与英国、荷兰、瑞典、印度等国家从报告情况、方式、内容、数据处理方面进行对比。结果:我国公众对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意识较薄弱,除此以外,我国并没有针对公众制定专用报告表格,也没有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报告方式。其次,有关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公众报告的处理和有效反馈也急需进一步加强。结论:政府应该加强对公众宣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性,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公众报告方式和报告表格,重视报告的反馈,鼓励全民参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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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