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应依法承担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责任。目前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中地方政府责任存在立法不足等问题。应该剖析地方政府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立法衔接、地方政府与污染责任人及社会公众的责任承担、地方政府部门职责界限,建构土壤污染防治、修复立法中的地方政府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立法衔接模式;完善地方政府与污染责任人、社会公众的责任承担机制;明确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指明地方政府承担环境责任的优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