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原研药厂与仿制药厂之间的竞争,使患者能享受合理价格的仿制药及源源不断的创新药,美国首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对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各方态度不一,我国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正从松散走向紧密,从形式走向实质。通过对美国、韩国及加拿大的对比,我国在药品专利信息登记阶段应采纳形式审查模式,在专利声明的选择与实施阶段应细化拟制侵权具体要素及明确等待期的启动模式与设定合理期间,最后应从实现鼓励与补偿功能的角度完善市场独占期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