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民粹主义治理不同于网络规制,是一个多元主体之间博弈、协商和互动的动态过程。它着眼于网络空间,但在宏观层面则属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范围,其核心在于处理好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的博弈、互动关系。网络民粹主义治理具有公共性意蕴,公共性为网络民粹主义治理提供了合法性论证,并在实践过程中导出安全、责任与自由等三个价值目标。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为基础、制度整合为关键和网络治理为切入口,是构建网络民粹主义治理机制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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