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之“道”的现象学诠释得以可能,事实上奠基于以“道”作为哲学范畴之可能性追问的三层反思:第一重反思表明了形而上学追问与现象学还原之为诠释方法的必然困境,前者存在实然与应然、本体与现象的对立与分歧,后者则存在本体性与主体性的辩证与张力;第二重反思则在诠释方法的变更中揭示“道”之为现象的本质结构在于“超越—内在”,并且验证于文本的核心构成性命题“道生万物”与“道法自然”;第三重反思指出“道”之现象学诠释的终极可能性唯在于面向绝对自身给予性,从而将“道”阐释为让一切道路之为道路的“纯粹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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