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所谓正常的劳动关系应当是劳动合同与实际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但实践中,如果出现存在劳动关系但未实际提供劳动、未获得劳动报酬导致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情况,有关部门应该向单位追缴吗?本案分析,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