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我国注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的构建和完善,预警机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高效及时的预警将会有效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损害。新冠肺炎的爆发暴露了我国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体制存在的问题,法律有关预警主体的规定混乱,缺乏关于预警机制的具体运作规范,缺乏对预警迟滞的责任追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