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民间宗教活动中的"打猖"为例,基于治理的视角,论证了民间宗教"隐喻的隐喻"背后,其实是对"国家"和"社会"的"复制"。这种"复制"具体表现为:在治理背景上,民间宗教"复制"了"社会"的治乱兴衰和由乱至治;在治理空间上,民间宗教"复制"了"国家"的行政区划与权力空间设置;在治理目的上,民间宗教"复制"了国家的民本思想;在治理手段上,民间宗教"复制"了"社会"的流动机制和"国家"的惩戒机制;在治理合法性上,民间宗教"复制"了"国家"与"社会"的双重授权模式。中国的民间宗教并不等同于"社会",也不等同于"国家",而是由"国家"与"社会"共同"合谋"而"互构"出来的"第三域",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缓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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