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穿越城市功能区航道功能及等级与城市功能区开发之间的矛盾,分析两者之间的矛盾点,如跨高等级航道桥梁建设影响功能区土地利用开发、水路货物运输与城市整体品质不相适应、航道改造建设与沿线旅游资源开发之间的冲突等。以浙江地区为例,结合城市整体布局,本着水运事业和城市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对穿城航道功能及等级提出优化方案,其成果也可为将来航道规划、航道等级调整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