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实证考察,非羁押案件妨碍诉讼进行的情形并不严重。受"醉驾入刑"的影响,我国非羁押率的上升具有"泡沫化"特征。此外,非羁押案件办理还存在审前分流作用落空、案件办理速度提升不明显、被追诉人诉讼权利保障状况堪忧等问题。整体上看非羁押案件比例较低,原因在于该类案件的办理面临一系列亟待突破的困境:人权保障理念的缺失,使得非羁押案件不被办案人员重视,既有的制度难以贯彻落实;非羁押措施的适用主要靠行政考核方式来推动,但作用和效果有限;司法责任制下公检法三机关联动不足,各诉讼环节徒增内耗;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衔接的非羁押诉讼机制尚未建立。鉴于此,一是转变诉讼理念,增强司法办案人员的人权保障意识;二是检察官办案应体现司法亲历性,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非羁押案件被追诉人诉讼权利保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四是构建与刑事速裁程序相配套的非羁押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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