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的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明确要求高等法学教育"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法学实践教学是训练和提升法律实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法学实践教学中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和阶段性,教学运行流于形式,教学效果缺乏有效保障等。为此,应创新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全程递进、内容多元的实践课程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及系统化的实践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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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