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着立法缺失、监管权配置缺位、监管机制运行不畅等阻碍个人投资者参与的缺陷。为了最大化落实养老政策目标,当前应着力营造市场,突出激励效应,建立行政性激励方式与权责对称的市场化激励方式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行政机关可通过行政立法,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中的国家监管职责,完善现行监管体系,推动行政性激励模式。另一方面,个人投资者可要求金融机构履行更多的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代理合同形成权责对称的市场化激励方式,降低个人养老金制度成本。最终激发个人投资者参与养老金制度的积极性,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率、有效推动实现个人养老金制度行稳致远的目标。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