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不断提高工业化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地方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标准,从2019-02-01之前的≤120 mg/m3,到现在的≤80 mg/m3,并有计划在2022-07-01后提高到≤60 mg/m3。为更好地满足排放浓度新标准,实现废气减排,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厂提前谋划、深入调研,提前对5万t/a双氧水装置尾气处理装置进行优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