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正式构建起我国的意定监护制度,该制度的引入顺应了国内人口结构老龄化以及国际人权最新发展趋势的要求。为实现尊重本人意思自治和保障困难群体利益的平衡,各国在立法方面普遍加强了对意定监护主体的监督。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于我国意定监护监督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诸多建议,但现行《民法典》在监护监督规范方面仍然近乎空白。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家庭结构的持续演变,可以预见,未来意定监护制度的利用者将进一步增多,为有效预防意定监护人滥用监护权的现象,应当参考域外立法例的相关经验,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意定监护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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