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政函[2019] 126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报秭归县关于湖北香溪长江公路大桥设站收费有关事宜的请示》(宜昌政文[2019] 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对通行湖北香溪长江公路大桥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项目收费性质为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使用财政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