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涉不动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判断案外人对不动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是审理的关键。基于买受人与被执行人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审查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买受人所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买受人是否合法占有系争不动产、是否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按照约定和相关要求支付价款、是否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由此判断买受人对系争不动产是否享有物权期待权;通过比较案外人的实体权利与申请执行人基于生效裁判的请求权之优先性,判断案外人所主张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