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办发[2020]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23日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如下措施。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自2020年起,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确定若干指标,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牵头单位: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单位: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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