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制度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人性基础之上的。宪法作为人性的必然产物,其建构和运作的人性基础表现在:人性亦善亦恶可塑论使宪法的生成成为必要,理性人与经验人的统一使宪法的生成成为可能,个体人与社会人的统一使宪法的生成成为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